返回首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刑事律师 » 替考罪
  律师推荐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首席律师简介

  王兆华 律师简介

      王兆华,常熟刑事律师网创办人,常熟律师,40岁,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学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自2006年6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

    ...

详情  

文章内容
替考罪
发布时间:2015-10-31 点击率:5651
扫一扫

 

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