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华 律师简介
王兆华,常熟刑事律师网创办人,常熟律师,40岁,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学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自2006年6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 ...
此次修正案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了修改。接送学生的校车管理不规范,严重超员、超速从而发生恶性事故,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恶劣,增加规定为犯罪;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超员、超速的,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也规定为犯罪;同时对客运车辆危险驾驶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规定追究刑事责任。